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

  壹歲九個月時被確診為重型地中海貧血,依托每個月壹次的輸血維持醫治,等待著中華骨髓庫捐獻造血幹細胞配型時機。期間媽媽意外發現自己懷孕後生下雙胞胎弟弟,雙胞胎弟弟出生的第壹時刻做了臍帶血保存。後期小米接受從弟弟體內抽取的骨髓造血幹細胞回輸,回輸後小米狀況良好。      縣人民法院受理壹同保險合同糾紛,案子原告正是裏的小病患小米。原來是小米的媽媽在小米出生後不久為小米購買了保險,本認為購買的保險險種齊全,能夠處理小米的高額醫治費,哪知理賠過程中卻被告知小米的疾病歸於遺傳性疾病並不歸於理賠規模,並向其宣布拒賠告訴。根據小米的特殊情況,保險公司通融退賠部分保險費用。因小米的醫治費用遠遠超出這個普通家庭的收入水平,保險公司拒賠無疑給這個不幸家庭雪上加霜,無法提起訴訟。      2024年7月8日,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庭審完畢後,法官立刻安排庭後調停,保險公司在調停過程中堅持不予理賠,調停陷入僵局,法官在完成判決書擬定後告訴了案子宣判時刻。考慮到案子的情況特殊,為了讓原告趕快拿到保險金,法官根據原告的調停意願再次聯系保險公司,對該案的法律法規、依據採信、事實認定、論說說理進行了屢次的溝通,終於促成兩邊當事人的調停,保險公司樂意接受原告的調停定見,付出29萬元的保險金。      2024年7月18日,原定的案子宣判時刻變成了調停日期,看著二十多頁的民事判決書被薄薄的四頁民事調停書替代,法官心裏沒有勞動成果付水流的悵惘,只要對立糾紛終於案結事了的歡喜。該案處理過程中,承辦法官統籌法律、情面和道德要素,堅持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自動延伸司法職能,化解對立處理問題,杜絕機械司法、就案辦案,從更有利於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動身,做足對立糾紛化解工作,真正將 “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落到了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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